交大关于中央迁校决定的反响及贯彻
在陈云副总理对高教部党组《关于沿海城市高等学校1955年基本建设任务处理方案的报告》批示同意后的第三天,即1955年4月9日,彭康校长根据高教部的电话通知,在党委会议和校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及时地作了传达和贯彻,说:中央决定学校搬家,搬到西安。中央为什么采取这个方针?根据建设方针,现在中国工业及高等学校的分布不合理,广大西北、西南地区高校很少,工业也是这样。我们要建设社会主义,必须改变这种情况。因而在沿海城市不论工业或高校不发展,上海还要紧缩,因为太大,各方面都不方便。这个方针国务院决定,各部根据这个方针,重新部署工作。高教部所属院校有些要搬,有些要院系调整,我们学校全部搬。这样布置,使得不合理的状态改变,并使西北、西南发展。另一方面,也有国防的意义。现在是原子时代,帝国主义积极准备战争,不得不作万一打算,因而上海要缩小。这是一个决定,其他有些具体问题不清楚,需要到中央去请示。
5月5日,在第六次校务委员会上,陈大燮教务长传达高教部会议情况指出:杨秀峰部长说,院系调整要明确国家的基本方针,即与社会主义建设、国民经济相配合,与国防时局相配合。高教部意见,交大本身迁西安,调出汽车专业(1955年),造船三个专业及电讯系(1956年)。5月7日在校党委常委扩大会议上,党委常委祖振铨同志传达高教部高等工业学校、综合大学校院长会议精神时指出:高校配合工业建设的布局问题,牵涉到二十多所高校的调整,决定交大西迁。
5月24至25日,在第七次校务委员会扩大会议上,彭康校长报告指出:我校的迁校问题,已经国务院和中共中央批准。会上讨论了如何搬迁等问题,一致通过了《交通大学校务委员会关于迁校问题的决议》。决议指出:“国务院根据我国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国民经济特别是工业的分布和发展速度,对文教事业作新的安排,同时也考虑到国防的因素。因此,决定我校迁往西安,并在两年内基本上完成迁校任务。我们一致认为国务院的这个决定是正确的,必须坚决执行,并保证顺利完成。为此,我们必须动员全体师生员工正确接受国务院的决定,要有全局观点和克服困难的精神,充分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为顺利完成迁校任务而努力。在迁校工作中,我们要尽可能减少对教学工作的影响,故决定:1955年和1956年入学班以及该等班级的教师和相当的职工,于1956学年度起在西安新址进行教学;其余的师生员工于1957年暑假前基本上完成搬迁任务。”
为了加强对迁校工作的领导,成立有关迁校的组织机构。9月24日校务委员会扩大会议决定,成立交通大学迁校委员会,由陈石英副校长任主任委员,陈大燮教务长、任梦林总务长任副主任委员,专门研究处理迁校中的各项问题。12月17日校党委常委会决定:党内成立由苏庄、邓旭初、任梦林三位同志组成的领导小组,由苏庄同志全面负责,统一领导全校的搬迁工作。
11月10日,高教部杨秀峰部长、工业教育司唐守愚司长等来上海检查工作,到交通大学与领导干部、部分教师和学生分别进行了谈话,还召开了系主任、教研组主任和部分教师座谈会,对交大迁往西安的意义、作用和今后工作等作了阐述。11月24日经校务委员会讨论通过的《交通大学迁校方案》向全校公布,对迁校的任务、工作进程、宣传、人事、总务、招生等各项工作作了具体安排。计迁移教师632人、学生2812人、职员390人、工人450人,分三批在1956年暑假、1957年寒假和暑假完成。
节选自凌安谷编著:《交通大学内迁西安史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