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逐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责任书

2021-01-19 15:38:48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和“一岗双责”意识,督促领导干部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学校决定在处级干部新一届聘期开始之际,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工作,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责任书。

根据学校党办校办、党委组织部、纪委监察室《北京科技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2018年12月14日)的规定、《北京科技大学中层副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责任书》,由院党委书记代表院党委与院党委副书记、党支部书记,由院长代表学院与副院长、系(所)主任(所长),逐级签订责任书。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政治、大局、核心和看齐意识),坚定“四个自信”(道路、理论、制度和文化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勇于担当作为,分管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分管工作及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廉洁情况,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

二、贯彻落实校院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完善并落实分管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有效防范分管工作职责范围内存在的廉政风险;负责分管工作职责范围内的纪律教育和廉政廉洁教育;强化管理、服务人员风险防范意识和廉政意识。

三、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和学术道德建设、学生廉洁教育和学风建设,弘扬优良校风教风学风;坚决纠正分管工作职责范围内存在的损害师生利益、师德师风学风失范、学术不端等不正之风。

四、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章程》,严格遵守党的“六项纪律”(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纪律);带头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要求,自觉接受监督,防止和纠正“四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出国(境)、兼职取酬、科技成果转化取酬、津贴补贴和奖金发放、公务接待、会议管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有关规定。

五、对我院内部发现的违反党规党纪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询问提醒,促其纠正;发现问题线索及时汇报。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依规依纪履行职责;支持和保障院党委和党支部纪检委员履行职责。

六、若分管工作职责范围内发生违规违纪问题,应承担相应领导责任,同时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接受学校党委的处理和问责。

七、此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执行,任期结束时自行终止。


单位负责人签字:                                         本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单位负责人、责任人本人各执一份,兼职只签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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