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2021年度第4次集体学习会

2021-05-19 19:56:36 王和平

4月2日上午,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夏家河校区组织召开2021年度第4次集体学习会。会议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国家“十四五”发展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纲要以及政府工作报告、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等内容。党委书记于国喜主持会议并领学发言,党委副书记、校长杨跃权,党委副书记辛宪章,副校长李国艳,纪委书记孟丹分别领学并作中心发言。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了集体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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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2021年度第4次集体学习会/摄影 魏强

于国喜在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和青海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出席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全体会议时重要讲话精神、看望医药卫生界和教育界委员时重要讲话精神时指出,全校上下要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四史课程教学工作;要增强教育服务创新发展能力,发挥人才、科研、培训等方面的作用;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教育和治理。

  杨跃权在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时强调,“十四五”时期,学校要自觉而坚定地贯彻新发展理念,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的特点,在创建新发展格局中,重点做好如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问题、学校如何提升职业教育适应性问题、如何提升创新本领问题。

  李国艳在领学李克强总理《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学校要加快构建德智体美劳教育体系,强化教育质量,提升社会服务能力,做好在线教育,用信息化引领在线资源建设。

  辛宪章在领学《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时指出,要深刻领会《条例》重要意义,加强宣传解读和学习培训,将《条例》纳入到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学习培训计划中;要以《条例》为指导,切实做好学校第一次党代会各项筹备工作。

  孟丹在领学《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时强调,党委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规定》,把组织处理工作放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大局中把握,不断完善工作制度机制。

  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纪委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列席学习。

责任编辑:魏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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