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厅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的精神和要求,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扎实做好2021年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等文件要求,依据“河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依据“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复试工作的原则
学院以“确保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基本前提,在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和要求部署下开展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各类政策透明、程序公平公正、信息公开公示、监督、申诉机制健全,确保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1.确保安全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确保公平性,无论采取何种复试方式,都必须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
3.确保科学性,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二、复试与录取的组织管理
疫情防控期间,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开展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组织成立“考生资格核查小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和“线上复试服务小组”。
“考生资格核查小组”具体负责考生的复试资格的审核。“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由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7-9人、1名唱票员、1名记分员、1名监察员、1名线上复试服务人员组成,负责考生的面试工作,确定考生复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以及确保本小组线上复试的顺利进行。“线上复试服务小组”负责线上复试的后勤保障工作,保障线上复试的顺利进行。
三、复试通知
根据学校要求,学院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再寄发复试通知书。网络公布复试名单后,同时通过电话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告知线上复试软件、网络、场地要求及复试线上报到时间、提供的相关材料。没有及时接到学院电话复试通知的考生,只要达到学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请及时联系学院了解复试相关情况(电话:0371-23881318)。
四、复试方式及要求
根据学校安排,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线上复试方式进行。考生须提前准做如下准备:
(1)复试软件平台选定华为WeLink视频会议平台(下载地址:https://www.huaweicloud.com/product/welink.html)。各考生的WeLink账号由学院工作人员收集各位考生用以复试的2个手机号后统一开通,请勿个人提前注册,考生接到注册WeLink的短信通知后再下载软件和注册。具体注册使用方法参考《河南大学研究生复试WeLink考生使用手册》。
(2)“双机位”设备。考生需要“主机位”和“副机位”的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即需要2部带摄像、音频功能的智能手机。报到、复试时需考生在房间同时使用2台手机及2个手机号码注册的不同账号登录WeLink系统。考生需要确定主机位、副机位分别相对应的手机号,并按要求提前上报学院。主机位(1部手机):位于考生正面,保持摄像头、麦克风开启。考生复试时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双手和头部完全呈现在复试专家可见的画面中。不得佩戴口罩等遮挡画面的设备,保证考生面部清晰可见。副机位(1部手机):用于监控考生周围面试环境,保持摄像头开启、麦克风关闭(避免与主机位的麦克风产生噪音),从考生侧后方45°拍摄,保证考生主机位屏幕和考生正前方房间的整体场景能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
(3)独立安静的复试房间。灯光明亮,安静,不逆光。整个复试期间,房间必须保持安静明亮,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出入,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考生正面的书桌上只能有考试设备,不能有任何其他物品。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
(4)稳定、快速的网络。尽量选用有线网络或WIFI信号较强的房间。
(5)告知每位考生复试的具体时间(精确到上下午)。
五、复试报到与资格审查
接到复试通知后,考生须准备以下材料:本人的近一周内正面照、考生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学位和毕业证(应届考生提供学生证并提供考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证明中注明毕业时间和可能取得学士学位的时间)及诚信考试承诺书(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并签署)。考生在接到复试通知后把上述材料扫描件或照片打包压缩后发至学院规定邮箱:1035447209@qq.com(邮件主题及文件名为:姓名+考生编号+报考专业+复试材料)。
所有考生在复试前需网络测试、线上报到、资格审查。时间为3月31日-4月2日,每位考生的具体时间专门通知。报到时保持手机信号畅通并登陆WeLink软件,等待学院资格审查小组逐一将考生呼入资格审查会场。视频连线成功后,考生需按审查老师的指令手持身份证、准考证、学位和毕业证(应届考生提供学生证)等证件供在线审查。报到时资格审查老师会逐一告诉每位考生具体复试场次和时间,请牢记复试场次并按要求提前前往签到、备考。资格审查后,将对考生进行复试设备测试和复试流程在线演练,请考生注意密切配合。演练结束后,请考生注意牢记复试设备摆放位置,不要随意改变。资格审查结果不合格的考生将电话通知,不合格的考生将不能参加复试。
六、复试时间安排
复试时间为2021年4月6-10日,其中上午复试时间8:00-12:00,下午复试时间14:30-18:30。各专业(领域)复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①土木水利:2021年4月6日全天,4月7日上午。
②旅游管理:2021年4月7日下午。
③环境科学:2021年4月6日上午。
④土地资源管理:2021年4月6日下午。
⑤学科教学(地理):2021年4月7日下午、4月8日全天、4月9日上午。
⑥人文地理学/经济地理学:2021年4月8日全天、4月9日全天、4月10日上午。
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遥感信息科学与技术:2021年4月7日全天、4月8日上午。
⑧自然地理/生态地理学:2021年4月8日下午、4月9日上午。
七、复试内容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必须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测试、专业测试(此项考试仅学术学位研究生设置)、专业知识面试。
1.外语测试
外语测试均采取口语测试的方式进行,在每一位考生复试专业考试前进行,单独打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所占权重为复试成绩的10%。
2.专业测试
学术学位研究生单独设置“学术学位复试专业考试”,复试专业考试的科目根据2021年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笔试科目”确定。“复试专业考试”内容为线上复试,以口试方式进行,成绩以百分计,考试成绩计入总成绩。
同等学力考生应单独设置“同等学力加试”,加试内容为2021年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内容,以口试方式进行,成绩以百分计。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旅游管理硕士单独设置“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理论考试”,采取线上复试,以口试方式进行,成绩以百分计,考试成绩计入总成绩。
3.专业知识面试
专业知识面试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复试小组实行每生打分制,成绩以百分计,计入总成绩。
4.线上复试专业考试评分要求
复试小组成员在线上复试专业考试环节现场独立评分。进行考生线上复试考试成绩计算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平均值。
5.成绩构成
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具体构成为:复试成绩=英语口语成绩×10%+[专业测试(旅游管理硕士为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理论考试)+专业知识面试]/2×90%。
考生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者按权重相加,得出总成绩。同一学科或专业类分2组(含2组)以上进行复试的,各小组复试成绩标准化后使用。初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55%,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45%。复试的所有科目中只要有一项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工作结束后,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排出综合成绩顺序并公示(纸质版在学院公示栏公示,电子版在环境与规划学院官网公示http://cep.henu.edu.cn/)。
八、复试流程
1.签到。所有考生在本组正式复试开始前1个小时开始视频签到,纪检员、会控老师(上午7:30、下午2:00开始)逐一将考生呼入“待考会场”,视频连线成功视为考生签到成功。正式复试开始前15分钟停止签到。签到前考生应调试好视频场地和设备。
2.复试顺序。每组所有考生全部签到后,由纪检员、会控老师和考场组织人员共同随机选定考生次序,确定各位考生复试顺序。
3.待考。会控老师按照考生复试顺序逐一将考生呼入“待考会场”,再次检查学生的身份证、准考证,检查考生考场准备情况,并告知考生在本场复试中的序号。从考生被呼入候考会场时开始,考生不得随意走动、查阅资料,同时也不允许考生之外的人进入其复试房间。随后,会控人员会将考生切出“待考考场”,并呼入“复试会场”。待考会场每次只呼入1名学生。
4.复试。会控人员将考生切出“待考考场”,并呼入“复试会场”后,考生在纪检员老师的引导下抽取自己想要的试题编号,纪检员老师将试题编号对应的题目向考生和考官展示,考生按照外语测试、专业测试、专业知识面试的顺序立即作答,考官现场打分。对于同等学力考生,在上述问题回答完毕后再抽取同等学力试题,并现场作答。复试考官视复试情况对考生进行提问。
5.所有问题回答完毕,会控老师将该考生切出“复试会场”,该考生考试结束。同时下一名考生方可进入复试会场,开始复试。结束复试的考生不得再次进入候考和复试会场,否则以违纪处理。在复试会场中,考生全程不得提及自己的姓名、籍贯、毕业学校、相关老师等信息,否则以考试违纪处理。
6.复试过程中如果出现设备故障、网络故障等问题导致的断线,该考生所抽取序号及已抽取的试题作废,由下一名考生继续复试。断线考生重新上线后请及时与学院联系,重新安排进行复试。如果查明考生采用故意断线等方式扰乱线上复试秩序,将按考试违纪处理,取消复试资格或成绩。
7.复试注意事项:考生需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复试期间不允许考生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考生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若有违反,视同考试违纪。
九、调剂
十、录取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对复试合格的考生提出拟录取建议,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2.学院到学校研究生院领取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考核表与调档函,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表现情况,必要时,派人进行外调。函调和外调有关材料需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我院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我院将慎重考虑是否予以录取。
4.考生体检采取由线上提供体检报告的方式进行。考生于拟录取后提供近期(三个月内)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体检报告电子版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15533279158@163.com(邮件主题及文件名为:姓名+考生编号+报考专业+体检报告)。
十一、复试的信息公开、监督、复议
1.信息公开。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招办及学校要求,及时在学院官网公布相关信息。
2.监督。学院的所有研究生复试相关工作安排经过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纪检人员全程参与。复试工作受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巡视监督,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3.申诉及复议。如对复试相关问题有异议,考生可提出申诉及复议。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有关单位进行复议。纪委电话:0371-22866053;研究生院电话:0371-22867269/22869091;学院研科办电话0371-23881318;邮箱:zsgl@vip.henu.edu.cn。
十二、违规处理
1.复试过程中,对有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学校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我校在校生,我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外校在校生,学校通知其所在学校并上报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对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我校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及考生所在单位的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对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2.对在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我院工作人员,由我院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环境与规划学院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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