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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培养拔尖创新人才
亟需构建培养共同体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我们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科技自立自强、人才引领驱动,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聚天下英才而用之。”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我们对高等教育的需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迫切,对科学知识和卓越人才的渴求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强烈”。2021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清华大学考察时又特别强调指出,“中国教育是能够培养出大师来的。我们要有这个自信,开拓视野、兼收并蓄,扎扎实实把中国教育办好”。
当前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便是拔尖创新人才的造就。拔尖创新人才的自主培养涉及诸多因素,从问题导向出发,当前要着力解决培养共同体构建问题。培养共同体既包括纵向教育体系的培养共同体关系,同时,就高等教育而言又涉及高等教育与经济产业、科技创新等之间的培养共同体关系,还涉及高等教育系统内部各个要素所构成的培养共同体关系。下面我分别就如何加强这三个方面培养共同体的构建来促进拔尖创新人才的自主培养作一简要探讨。
第一,从纵向教育体系来说,百年树人的教育,教育的长效性本质和人的成长成才规律决定了教育各学段衔接的重要性。也就是说,人的成长成才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因此作为培养人成长成才的教育无疑应是一个相互衔接的整体,每一个教育阶段都必须相互衔接、瞻前顾后,而不是相互分割、各行其是。这就有赖于学校教育各学段相互关联、相互协调,尤其是相互协同、成为一个培养的共同体。所以,构建人才培养共同体是遵循教育规律和人的成长成才规律的重要体现。为此,从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共同体构建来说,要加强大中小学和幼儿园在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过程中的衔接和对接,包括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培养模式、文化环境等方面的衔接和对接,特别要力求避免当前普遍存在的教育各学段培养目标狭隘功利化,例如中学阶段仅以中考、高考成绩为培养目标,大学则仅以就业为培养目标等。这就需要将“教育的成功必定是整体的成功”及“功成不必在我”等思想理念充分体现在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教育各学段的培养链条上,尤其需要加强高等教育与基础教育的多方面联系,特别要加强培养环节的沟通与衔接,而不仅仅在高考、“强基计划”这些人才的发现与选拔环节。有关调查表明,大学对中小学的课程和培养过程缺乏全面、深入关注,而中小学对大学的人才培养也同样知之不多,中学与大学的衔接除了基于功利目标通过高考这一环节获得有限的相互了解外,就再无更多的兴趣关注彼此。在此情形下,中高衔接与对接流于局部,难以真正获得整体的成功。因此,教育各学段必须超越培养目标狭隘功利化,全面增进彼此了解,使教育链与拔尖创新人才的成长链有机衔接、无缝衔接,从而构建起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共同体。这将有利于增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和培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即使是在每个学段,也有一个对接和衔接的问题。例如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和健全本硕博贯通式培养模式,包括健全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扩大直博生招生比例,探索在“高精尖缺”领域招收优秀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办法;加强“本硕博”贯通培养,实行培养方案一体化设计。值得特别提及的是,跨校的“本硕博”贯通式培养是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一个重要方式,而其中尤为关键的是如何确保培养方案、培养模式的一体化。这有赖于加强顶层政策设计、制度安排和管理协调,切实建立起跨校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共同体。
第二,作为高校人才培养的重要模式,产教融合和科教融汇是大学培养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同样也是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关键一环。无疑,它体现高等教育与经济产业、科技创新等之间的人才培养共同体关系。如果将高校分类发展具体到人才培养,产教融合和科教融汇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实际上体现了一种高校分类方式,即产教融合是应用型的技术创新,科教融汇是研究型的科学创新,通过产教融合培养应用型的拔尖创新人才,通过科教融汇培养研究型的拔尖创新人才。这就需要把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切实纳入高校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过程之中,加强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的有效衔接,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与产业需求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即构建产教融合共同体和科教汇融共同体,把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作为共同的核心价值并承担共同的责任。
第三,从高等教育系统内部各要素而言,围绕人才培养这一中心工作和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高校内部各方面、各要素是一个高度关联的培养共同体。如果在这方面没有成为一个高度协同的培养共同体,大学很难说得上是一个高质量的现代大学。而肩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使命的大学更是如此。作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共同体的一个很重要方面,就是大学如何以高水平的科研支撑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教学与科研相分离的状况常常是困扰大学的一个实际问题,直至今日仍然如此。解决教学与科研“两张皮”状况,一直是高等教育改革攻坚克难的方向,各种改革措施出台不断,总体取向上是以激励教学、重视人才培养为主导。但激励教学、重视人才培养一定不能以弱化高校科研为代价,而应通过有组织科研及其评价导向将教师的科研资源有效地转化为教学资源,真正成为创新人才尤其是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力。这是由高校人才培养和科研的特点所决定的,是高等教育的一个基本规律和特点。从高校把科研引入教学过程使教学与科研相结合,到教学与科研相融合,实现“科研即教学,教学即科研”,这对于高校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十分重要。还有一种情况是,当前涉及高校人才培养的实践性环节众多,比如大学里的“双创”教育、“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创造性劳动教育活动等多样化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实践活动、实践环节,都有一个共同的旨趣,即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同时也可在这一过程中发现和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但不可否认,由于这些实践活动、实践环节往往归口到高校不同的职能部门来设计、组织和实施,而各职能部门所瞄准或对标的目的,或是要实现的价值又常常比较多样,如何更好地促使这些实践活动和实践环节在培养创新人才尤其是拔尖创新人才上的价值整合、功能互补和相互衔接,是一个非常必要且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
除了以上三个方面培养共同体外,还有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与社会所形成的培养共同体等诸多培养共同体,这诸多培养共同体又从相互关联、优势互补、整体优化的角度形成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总的培养共同体。要构建和形成拔尖创新人才总的培养共同体并不是轻而易举的,其中最为重要的方面是寻求和拥有共同的核心价值观。而共同核心价值观中最为重要的就是“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
培养共同体构建的另一关键方面就是体制机制的构建与创新。一是引导培养共同体构建评价导向机制,建立促使教学与科研深度融合的评价机制进行牵引。比如设立科研评价的“教学因子”,即对一个高校教师的科研业绩评价,除了要看其承担科研课题的能力、论著发表的水平、科研获奖的情况等,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指标,就是该教师的科研成果转化为人才培养资源的转化度;再比如建立学科建设成效评价的人才培养指数。近年来,在教育部的学科评估、“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和各类高层次人才评选中人才培养情况受到愈来愈多的重视,实际上也体现了教育评价的牵引作用。二是建立培养共同体各方的共享机制。培养共同体的一个最本质的特征就是基于共同核心价值的利益共同体、发展共同体,即共建共享。而且,共享除了物质意义外,更为重要的是价值的共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原则“通过合作而非竞争实现卓越”,对于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具有启示意义。
这里还需要澄清一个认识问题:强调拔尖创新人才的自主培养,并不意味着关门培养,不需要学习和借鉴国际上在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方面的有益经验和吸纳国外的优质培养资源。恰恰相反,我们还需要进一步加大教育对外开放。2020年6月18日教育部等八部门专门印发《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就指出:“提升我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国际竞争力,加快培养具有全球视野的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因此,在自主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教育对外开放,并在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共同体的构建中充分考虑进去。值得提及的是,面对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新冠疫情的持续影响,高等教育在地国际化正成为加快和扩大教育对外开放的重要方式和选择。作为传统高等教育国际化模式的替代方案之一,在地国际化以其“立足本土本校”“面向全体学生”“有效提升全体学生国际化和跨文化素养”等特征,迅速在高等教育国际化领域引发广泛的关注,不少国家和地区都将在地国际化作为本国(本地)高等教育国际化的有效推进模式。对于我国来说,实施在地国际化战略不但可以有效促进高等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也能帮助高校取得较好的社会、经济和文化效益。特别是在目前国际国内形势下,实施在地国际化战略对于我国自主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有着特殊重要的意义。
原文载于: 《大学教育科学》
2023年第1期P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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