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党史解释学理论的拓荒之作——吴汉全的《党史解释要论》评介

2023-03-21 07:52:16 党史研究与教学. 2022(06) 陈金龙

摘要:吴汉全所著《党史解释要论》,是近年来研究党史学理论的重要著作。该著坚持以唯物史观为指导来架构学术理论体系,并基于历史学视域建立党史解释学的研究体系,同时亦注重理论阐发与相关例证的有机结合,创建了党史解释学的理论体系。

关键词:《党史解释要论》;党史学理论;党史·党建;

中共党史是研究中国共产党历史进程及其规律的学科,在中国的人文社会科学体系中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党史党建近年来亦升格为法学类中的一级学科。改革开放以来,党史学理论的建设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势头,出版了不少极为有价值的学术理论成果1。近读吴汉全所著《党史解释要论》(人民出版社2021年5月版),深感此著是一部不可多得的创建党史解释学理论的开拓之作2,在党史学理论上有着重要的学术建树。

一、以唯物史观为指导架构学术理论体系

人文社会科学的学科研究的最高境界是哲学3,故而各学科皆是在相应的哲学理论指导下,而建构其学科理论体系的。以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为指导构建党史学理论,是中共党史学研究的传统。张静如在中国最早将唯物史观引入党史学理论之中,其所著《唯物史观与中共党史学》著作就是“力图说明应该怎样用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指导中共党史研究,力图建立起一种把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贯彻到中共党史研究领域的中介理论”4。张静如的基本看法是,构建中共党史学理论必须在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和方法为指导下,“坚持贯彻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社会基本结构及其运行机制方面的原理”,在“坚持历史主义”前提下“正确贯彻阶级斗争理论和阶级分析方法”,并创造性地“贯彻群众和杰出人物作用的理论”5。吴汉全的《党史解释要论》著作,承继其导师张静如的研究理念,强调唯物史观是中国的人文社会科学的指导理论,认为“在中国建构党史解释理论,必须以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为指导,坚持唯物史观在学术研究中的指导地位”,这就需要“重点地将唯物史观所提供的认识历史的原理和方法,具体地运用到党史研究和党史学理论建构之中”6。吴汉全所著《党史解释要论》是以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为指导,构建唯物史观统领下的党史解释学理论体系。

坚持唯物史观为指导研究党史解释学理论,不仅需要将整个的研究工作置于唯物史观的理论指导之下,而且需要对相关的问题做出唯物史观的说明,亦即使唯物史观的指导地位得到具体落实。吴汉全基于唯物史观对于党史学理论的指导地位,故而在《党史解释要论》中论及“党史解释的基本原则”时特别强调:“唯物史观是历史研究的指导理论,它对于历史解释所提出诸多原则,同样适用于党史解释工作。”7由此,作者在该著中提出的各个“党史解释原则”,皆重视阐发唯物史观的意蕴所在及其在相关原则中的具体体现,从而使“党史解释原则”成为唯物史观视域中的“党史解释原则”。譬如,作者提出了党史解释的“实事求是原则”,认为“在党史解释中坚持实事求是原则,需要将研究的问题或研究的对象放在具体的历史环境之中,充分地尊重客观的历史实际,并努力把握研究对象所处的历史环境中的各种联系,善于在事物的相互联系及其各种关系中给予解释,这样才能得出比较符合客观实际的真理性的认识。”8又譬如,作者提出党史解释的“历史主义原则”,认为党史解释的历史主义原则“固然首先是要把党史事实弄清楚,尽可能地复原党的历史活动的图景,但对于一些重大的党史问题还需要作出历史必然性的说明,从而在党史规律的探索方面有所推进”9。再譬如,作者提出党史解释的“群众史观原则”,认为“坚持党史解释中的群众史观,乃是坚持和贯彻唯物史观的基本要求”,故而“党史解释坚持群众史观这一原则,就是要在唯物史观指导之下具体地处理好个人与群众的关系,一方面对于杰出历史人物的作用与影响有较充分的认识,另一方面也是主要的方面,就是通过史料的具体阐释和史实的相关说明,来凸显人民群众在历史创造中的主体性,并以党史事实说明并体现人民群众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之下,在推动历史前进中的伟大力量”10。作者在提出的“党史解释的具体要求”时,同样也是将唯物史观作为贯彻的基本线索,强调唯物史观对于“党史解释的具体要求”的统领地位。譬如,作者提出的党史解释“宜粗不宜细”的要求,主张党史上的有些问题“采取粗线条的办法进行解释”,亦即“从总体上予以定性的解释和评价”,而不要求“事无巨细地就一切问题下绝对化的结论”,“从而给以后的党史研究留有一定的空间”,并认为“这是中国共产党人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原理于评价和解释党史问题上的独创”11。又譬如,作者提出的党史解释“阶级分析的要求”中,也是依据唯物史观来给予说明的:“党史研究者站在无产阶级立场上,运用阶级分析方法研究和解释历史,代表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来立言,体现党史解释的民族利益、国家利益、人民利益的统一,既不能代表反动者说话,也不能美化丑恶现象,而是要代表和体现社会进步所倡导的公平与正义要求,如此也就要求党史解释中贯彻阶级分析方法,将阶级的存在及阶级斗争作为一个基本的事实来考察。”12再譬如,作者提出的党史解释的“论从史出的要求”,主张党史解释“坚持从中共历史的实际状况立论”,“从基本材料出发来进行党史解释,高度重视研究资料在党史解释中的基础性地位,研究中所形成的基本观点皆有相关材料的支撑”13。作者在《党史解释要论》中,将唯物史观作为一以贯之的线索,从而使全书置于马克思主义的话语体系之中。

吴汉全的《党史解释要论》以唯物史观为指导构建党史学理论,不仅依据唯物史观来架构党史解释学的著述系统,而且将唯物史观的基本要求有机地贯彻到该著的相关主张之中,建立了唯物史观的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这是该著的显著特色。著名党史学家张静如先生生前为该著作序,亦称《党史解释要论》“建立了以唯物史观为指导的党史解释学的研究体系”14

二、基于历史学视域建立党史解释学的研究体系

学术体系的构建乃是基于学科性质而立论,并需要在明晰学科性质的前提下设计其研究体系。就党史解释研究而言,这就关涉党史学的学科性质,并需要在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中加以阐发,然后才有可能说清楚“党史解释的性质”问题。

研究并建立党史解释学理论,其学术前提是从学科上阐明党史解释的性质,明晰其意蕴之所在。关于党史解释的性质,吴汉全在该著的“导论”中明确指出:“研究党史解释这个党史学理论的问题,必须在历史学的学科视域中来看待党史学这门学科,确认党史具有历史学的性质,因而关于‘党史解释’的相关研究和有关说明,都应以党史学所具有的历史学的学科性质为前提,故而所说的‘党史解释’也就具有‘历史解释’的性质。”15作者基于“党史是历史”的看法,认为从学科性质上来分析,党史学由于在学科属性上是属于历史学性质的学科,则党史解释也就自然地具有历史解释的性质。而在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解释视域之中,正是通过历史解释这个史学研究的基本工作,不仅使历史中“实在的事实”和“历史的事实”得以有效地区别开来,而且也使史学家视野中的“历史的事实”得以科学地呈现,并表现出时时变化、生动活泼的特点。于此,确立党史解释的史学性质,对于党史学的发展也就有极为重要的意义。相反,“如果我们不认为或者否认党史解释具有史学性质,则这样的党史解释就不会以党的客观的历史实际为依据,就会依据所谓的‘现实需要’或‘有用’的标准而随心所欲地进行解释,其结果就使得解释活动脱离了客观的历史实际而没有一定的基本规则可以遵循,从而会使党史研究脱离科学性要求、缺乏科学性的要素。”16可见,吴汉全所研究的“党史解释”是“以党史学科的历史性性质为前提,亦即将党史视为历史学体系中的党史”17,故而《党史解释要论》一书所界定的党史解释,乃是历史解释视域中的党史解释。

何谓党史解释呢?吴汉全在《党史解释要论》中认为,党史解释作为党史解释学中的基本范畴,是根据党史研究者与党史之间的作用而给出的“解释性说明”,并且是在“行为”“过程”“成果”这三种情况下被使用的,因而“党史解释”的含义主要是在三个方面:“一是指研究者从事党史研究的具体活动”,“二是指研究者从事党史研究的过程”,“三是指研究者从事党史研究的具体成果”18。而从学术研究的角度来看,不仅要分析“党史解释”这个概念的含义,而且还要追溯到党史解释何以可能的问题。倘若党史本身不可解释或研究者不能够解释,自然也就没有党史解释存在的可能。换言之,党史解释不仅关涉党史本身,也关涉党史研究者。这样,“党史解释”这个问题,又转变为两个具体问题:其一,党史可不可以解释?亦即党史本身是否具有被解释的可能;其二,党史研究者能够不能够给予解释?亦即党史研究者能否担任解释的使命。前一个问题“关涉的是党史本体问题”,而后一个问题则“关涉的是党史认识问题”19。接着的问题是,党史解释中还有“党史理解”问题,这是因为“党史理解是党史解释中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环节”20。作者的看法是,党史理解是进至党史解释的基本途径,因为对于党史研究者来说,研究党史皆是在一定的理解中进行的,研究者“首先面对的是基本的史料,对史料如果没有予以解读而理解,则一切工作皆无从做起,更谈不上进行党史解释了;而党史学家对于党史中的各个细节,也需要在理解中联系起来,才能为形成整体的解释奠定基础”21。作者进而认为,从认识的角度来看,党史理解也是处于党史解释的过程之中,亦即因为有党史理解而有党史解释,因而党史解释中的“理解”(党史理解)乃是一种“意义理解”的“过程”,简言之就是赋予其历史意义的过程。这里,作者是将“意义”嵌入理解之中,认为“理解不赋予一定的意义,也就不能称之为理解”,“意义本身乃是理解的内在根据,亦即理解因为其意义而成为理解”22,体现出基于“理解”与“解释”的关系来考察“党史理解”与“党史解释”关系的研究进路。作者在剖析“党史解释”含义的基础上,正是抓住“党史解释的可能性”“党史解释的理解”这两个重要问题而展开逻辑上的论证,从而架构了《党史解释要论》一书的著述体系。

《党史解释要论》在对“党史解释”进行诠释的基础上,依据问题研究的思路并在史学视域之下,架构了党史解释学的研究体系。就全书来看,该著重点就党史解释的性质与特征、党史解释的前提与条件、党史解释的类别、党史解释的路径、党史解释的程序、党史解释的功能、党史解释的范式、党史解释的话语体系、党史解释中的主体客体及中介、党史解释的基本原则与具体要求、党史解释的规律、党史解释的检验等问题进行理论上的研究,建立以唯物史观为指导的党史解释学的研究体系。依据笔者的看法,该著构建这样的党史解释学的研究体系,有这样几个显著的特色:

其一,呈现党史解释的性质、结构及功能。研究党史解释问题,建构党史解释学体系,必须说明党史解释是什么的问题,因而就是要加强对党史解释的整体性认识。《党史解释要论》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指导下,首先研究“党史解释的性质与特征”,继而汲取了结构功能学派关于结构研究的相关理念,并依据结构论的体系性的视角而将“党史解释的功能”“党史解释的类别”“党史解释中的主体、客体与中介”作为基本部分,其目的是解决“党史解释是什么”的问题。

其二,凸显党史解释的动态性的意义内涵。呈现“党史解释”的结构与功能等方面,只是研究工作的基础,其目标是在于进一步揭示党史解释的独特之处。《党史解释要论》将党史解释作为动态性的过程予以考察,确认党史解释就是党史研究者解读党史的学术过程,故而该著所设置的“党史解释的前提与条件”“党史解释的路径”“党史解释的程序”等问题,皆在于体现出党史解释所具有的动态性的特征。

其三,表征党史解释这种学术实践的期待。研究党史解释就在于不断地推进党史解释,于此就要从学术实践的视角,就如何推进党史解释做出回答。《党史解释要论》将党史解释视为一种学术实践活动,并期待在党史解释的范式与话语体系、党史解释规律及党史解释的检验等方面有所推进,故而立足于如何推进党史解释这种学术实践活动,具体地研究了“党史解释的基本原则与具体要求”“党史解释的范式”“党史解释的话语体系”“党史解释的规律”“党史解释的检验”等问题。

三、注重理论阐发与相关例证的有机结合

《党史解释要论》是一部理论性、学术性的著作,其目标是建立党史解释学体系,故而十分注重党史解释学的理论阐发,但作者同时还结合党史研究中的一些具体例证,“试图将道理讲明白,将问题说清楚”23。因而,理论阐发与相关例证的有机结合也就成为该著极为显著的特点。

譬如,《党史解释要论》在论述党史解释类别问题时,不仅从理论上说明党史解释的类别主要有解析式解释、综合式解释、比较性解释、历史性解释、政治性解释、探源性解释、评价性解释、问题式解释等8种,而且在各种解释类别中分别举证了毛泽东、胡绳、张静如、胡华、龚育之、薄一波等著作中的解释方式,体现了理论阐发与举证结合的叙述策略。如该著对张静如、胡华、龚育之三位党史大家的党史解释方式有这样的比较:张静如教授在党史解释中尤为重视史实的考订,首先强调的是材料的真实可靠,然后才强调研究理论的创新,即使是在党史学理论体系建构中,其历史学研究的路数也极为显著;胡华教授的党史解释具有强烈的政治现实感,其学术著作中以毛泽东的观点来诠释党史的情况较为普遍,从现实政治视角解读党史事实也尤为突出;龚育之教授的党史解释比较重视理论上的分析,善于在党史事实或党史现象的抽象中得出自己的研究结论,其党史解释虽然也特别重视史实的基础作用,但一般地不专注于具体史实的考订24。这样的举证和比较当然还可以予以进一步的讨论,但对于加深党史解释类别的理解和认识显然是有益的。

又譬如,《党史解释要论》在“党史解释的程序”中,一方面从理论上说明党史解释有理论准备阶段、资料搜集与整理阶段、意义判断阶段、学术观点提出阶段、党史图景构建阶段、提示党史规律阶段等主要的阶段,并概括出党史解释程序有着相对性、递进性、伸缩性、因应性等特点,另一方面又从进一步推进党史解释程序优化的角度,提出了“进一步提升党史解释中联系性的把握”“更多地注意那些不为一般人所注意的方面”“在近代以来的中国社会中作具体的分析”等主张,这之中例举了党史研究中关于“联合政府”研究、“中国化”的“成果”研究、陈独秀研究、新文化运动历史必然性问题研究等个案。作者在举出“联合政府”问题研究的例证之后,强调在历史的联系上下功夫的极端重要性,指出:“上文提及的毛磊教授,在”联合政府“问题的研究上,不仅重视联系,而且在联系问题上的视角是宽阔的,尤为重视党的”联合政府“主张的外部因素及国际环境,因而做出的党史解释是可靠的、令人信服的。概而言之,如果党史解释中不注重联系,或者即使已经注意到联系,但对于联系性的把握不够充分,解释程序再怎么遵守,也是不能形成正确的党史解释的。”25作者在举出“中国化”的“成果”研究、陈独秀研究等例证后,强调研究者要注意研究那些“不为一般人所注意的方面”,指出:“在关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成果“以及陈独秀的研究方面,既有的党史解释不能说完全不对,但业已形成的解释大致只是粗线条的,得出的党史知识也是极为粗浅的方面。党史解释不是以得出一般的党史研究者都能看出的研究结论为目的,也不是满足于在社会上的宣传工作,而是在社会的学术体系之中创造党史知识,亦即进行党史知识的生产,故而需要研究者在未知领域作出重要的开拓与创新。……党史研究者需要注意这些研究对象中未知的一面,扩大研究视角,改变解释思路,更多地就那些不为一般人所注意的方面作出解释和说明,这或许能够形成新的党史解释,从而增进人们对党的历史活动的认识和理解。”26作者在举出新文化运动历史必然性问题研究的例证后,强调要在近现代中国社会中解释党史,并认为“诸如国共合作、国民革命的兴起与失败、中国革命新道路理论、农村革命根据地的创建与发展、红军长征的胜利、全面抗战的兴起、新民主主义理论体系的创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高潮的兴起、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等等,皆有其历史的根据,都可以在近现代中国社会演变中找出其基本原因,这样也就可以对党史上重要问题作出全新的解释,在不断提出新的党史解释的过程中推进党史研究的深化”27。党史解释程序有着复杂性的一面,纯粹的理论诠释有时就比较抽象,而通过适当的党史解释的例证来说,就更易于理解党史解释程序的相关问题了。

再譬如,《党史解释要论》中关于党史解释的历史主义原则,一方面是在理论上总体地说明历史主义原则的基本要求,这就是“要求研究者把问题放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之下,运用联系的、变化的、辩证的观点去把握研究对象,从而对研究对象作出符合历史实际的理解和解释。具体说,一方面要从历史的联系和变化发展中去考察社会历史现象,辩证地阐述社会现象的来龙去脉和发展趋势,另一方面要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之中进行认识和解释事物,不能脱离了被认识对象所处的历史环境,既不能用今天的标准苛求古人,也不能任意拔高古人、使古人现代化。”28同时,还举出研究赣南会议背景、研究中共产生历史必然性等相关的例证,并从例证中概括出历史主义原则在党史解释中运用所表现出的基本特点:其一,“历史主义原则的使用应推移到研究对象之前的一个较长的历史时段,并触及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方方面面,注重从社会演变的视域来解释党史事实的历史必然性,体现了社会史研究的基本特色”;其二,“历史主义原则不仅重视在基本事实层面上的运用,而尤为重要的是在理论抽象的基础上使用的,即首先是就党史事实运用理论抽象的方法,抽绎出基本内容,然后将这些基本内容回归到近代中国社会之中,继而运用历史主义原则加以解释,说明这些基本内容在近代中国社会演变中是如何实现的、实现的程度如何,从而体现理论逻辑与历史逻辑相结合的研究路线”;其三,“历史主义原则的使用不仅高度重视党史研究中历史联系的把握,而且也十分注重逻辑联系的把握,并注意借鉴和利用相关的学科知识,从而使历史主义原则在历史领域的运用中,不断强化对事物发展的联系性的把握,并带有鲜明的学理内涵和历史探源的色彩”29。经过“理论阐发——具体例证——抽象提升”这样的过程,因为体现出理论阐发与相关例证的结合,因而也就更有助于理解历史主义原则在党史解释中的具体运用问题。

学科理论的研究及理论体系的构架,在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建设中有着特别的地位,党史学理论也不例外。成熟的学科理论乃是学科发展走向成熟的显著标识,并且也是开启学科发展新道路的必备条件。在党史党建升格为一级学科的背景下,党史学理论的研究有着特别重要的地位。党史研究的范围固然很广,不全然是党史解释问题30,但党史解释确是党史研究中“关键性、核心性部分”31。吴汉全的《党史解释要论》选择党史解释作为研究对象,不仅“在史学视域中研究党史解释问题”,而且“立足于党史研究的成果来阐发党史解释理论”,并“构建了党史解释的学术体系”32,成为创建党史解释学理论的开拓性著作,在党史学理论研究的历史上有着重要的地位。

注释

1代表性著作有张静如:《唯物史观与中共党史学》,湖南出版社1995年版;欧阳淞:《党史学基本问题研究》,中共党史出版社2014年版;王炳林等:《中共党史学科基本理论问题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21年1月版。

2笔者以“党史解释”为关键词查阅中国知网上的文章,尚未见有专门论述“党史解释”的文章。又查阅全书书目文献,除吴汉全这部《党史解释要论》著作外,尚未见到第二本这样的著作。

3如历史学研究的最高境界是历史哲学,政治学研究的最高境界是政治哲学,社会学研究的最高境界是社会科学,教育学研究的最高境界是教育哲学,等等。

4张静如:《关于<唯物史观与中共党史学>》,《中共党史研究》1996年第2期。

5张静如:《中共党史学理论和方法论纲》,《中共党史研究》1989年第1期。

6(1)吴汉全:《党史解释要论》,第4~5页。

7(2)吴汉全:《党史解释要论》,第174页。

8(3)吴汉全:《党史解释要论》,第180页。

9(4)吴汉全:《党史解释要论》,第187页。

10(5)吴汉全:《党史解释要论》,第196页。

11(6)吴汉全:《党史解释要论》,第214页。

12(7)吴汉全:《党史解释要论》,第215~216页。

13(8)吴汉全:《党史解释要论》,第228页。

14(1)张静如:《党史解释要论·序》,载《党史解释要论》,人民出版社2021年版,第2页。

15(2)吴汉全:《党史解释要论》,第5页。

16(3)吴汉全:《党史解释要论》,第26页。

17(4)吴汉全:《党史解释要论》,第346页。

18(5)吴汉全:《党史解释要论》,第8页。

19(1)吴汉全:《党史解释要论》,第10页。

20(2)吴汉全:《党史解释要论》,第19页。

21(3)吴汉全:《党史解释要论》,第19页。

22(4)吴汉全:《党史解释要论》,第19页。

23(1)吴汉全:《党史解释要论》,第346页。

24(2)吴汉全:《党史解释要论》,第57页。

25(3)吴汉全:《党史解释要论》,第97页。

26(1)吴汉全:《党史解释要论》,第101页。

27(2)吴汉全:《党史解释要论》,第103页。

28(3)吴汉全:《党史解释要论》,第180页。

29(4)吴汉全:《党史解释要论》,第195~196页。

30(1)譬如,党史文献的研究属于党史研究,尽管其中也有一些诠释性的内容,但不是特定意义的党史解释。又譬如,党史方法的研究也是党史研究中的重要部分,但也不是特定意义的党史解释。

31(2)吴汉全:《党史解释要论》,第22页。

32(3)张静如:《党史解释要论·序》,载《党史解释要论》,第2页。


责任编辑: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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