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机关党委第五支部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的制度机制

2023-09-05 09:17:22 张淼

机关党委第五支部“党员学习工作坊”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推动支部成员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工作学习常态化、规范化,机关党委第五支部设立“党员学习工作坊”项目采用精读文件、专题讨论、观看视频、辅导讲座与培训、专题报告、教师沙龙、读书会、调研考察等形式开展系列学习活动,精心打造学习品牌,确保学习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深入推进学习型党支部建设项目方案如下:

、背景因素

 进一步强化支部党员的政治素质,打造一批更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结合组织要求,支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精心打造“党员学习工作坊”特色学习品牌,探索组织开展支部学习活动新形式,探索学习型党支部建设新实践

实施方案

(一)突出政治引领,扎实筑牢理论根基。支部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通过党员率先学、原原本本学、创新方法学的“三学”形式深入学习

(二)注重制度建设,巩固学习内生动力在支部工作计划明确每年学习计划,明确集中学习时间安排,学习内容,组织方式等,结合“学习型”党支部建设要求,相关工作提出严格要求,确保责任明确,执行规范,制度机制保障学习效果落到实处。学习时做好学习记录,确保学习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党小组组织小组成员每周开展1次集中学习、支部每月开展1次集中学习(原则上全年不少于8次)。

(三)创新学习方式,切实提高学习质量。结合组织安排,广泛采用精读文件、专题讨论、观看视频、辅导讲座与培训、专题报告、教师沙龙、读书会、调研考察等形式开展系列学习活动,打造特色品牌。同时高度重视学习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利用微信、公众号、育人号等宣传媒体,及时宣传支部学习动态、经验和成效,在全校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预期成效

通过“党员学习工作坊”项目的落地落实,希望能打造一个支部党员理论水平提升平台,打造一个党员综合素质提平台,打造一个党务业务队伍融合发展平台,进一步提升支部全体党员的学习能力和政治理论素养,切实发挥学习平台实效,推动学习型党支部建设,发挥样板支部的示范效应。

建立定点联络员制度 提升支部服务质量

为进一步落实主题教育精神,践行服务教职工宗旨,机关党委第五支部着力建立学校人事人才与教师思政工作人员定点联络员制度,重点围绕“五个一”(建立一本台账,走进一个学院,联系一个青年教师,参加一次教师活动,提供一个典型案例)展开项目,增强工作主动性,提升服务积极性,加强制度设计,拓宽沟通渠道,及时了解一线情况,靠前解决一线问题,充实党员同志年度党内考核内容,丰富工作人员年度业务述职内容,升级支部服务平台,提升一线服务质量。

一、项目背景和意义

第二批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创建以来,机关党委第五支部始终坚持“学习交流、特色实践、创先争优、服务教师”抓手,全力打造“学习型、活力型、创新型、服务型”党支部,坚持带领教职工重拾立德树人初心,担当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

为进一步落实好主题教育“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发挥样板支部示范作用,凝练特色,形成品牌,推进党务业务双轨融合发展,支部着力建立定点联络员制度,坚持“不给基层添麻烦,走到一线去服务”原则,主动走进一线活动,充分挖掘一线典型,及时掌握一线情况,靠前解决一线问题,全面提升一线服务质量。

二、预期效果和特色

支部将重点围绕“五个一”,加强制度设计,升级服务平台,积极实现“台账有记录、学院有互动、教师有来往、活动有参加、典型有宣传”的服务目标,探索“案本联动、组织联合、个人联系、活动联结、舆论联网”的服务模式,形成“多开口、常联系、善倾听、勤解难”的服务方式,按照“领导带头、支委践行、党员紧跟、群众跟上”的服务基调,推动“党务渗到服务中、业务透到服务里”的融合实践,把工作做到一线,让声音传到一线。

三、实施步骤和措施

一是每年建立一本台账。支部将坚持了解教职工困难诉求、倾听教职工意见建议,继续健全教职工有困难找支部、有问题找党员的帮扶机制。计划利用人事处主页、邮箱、人事处微信公众号等途径,第一时间收集教师最新需求、工作反馈等;利用线上问卷、会议座谈等途径,及时了解学院工作需求、政策疑惑等;利用学院走访、专项调研等途径,全面收集教职工群体各类困难、典型经验等,摸清学院和教师需求,列出工作和任务清单。建立年度台账,包含时效、对象、事项等要素,涵盖学院工作诉求、经验做法,教师个人需求、职业需要等内容,做到工作思考有记录、先进经验有记载、问题困难有记账。明确责任分工,按部就班抓好台账任务,定期检视进度,有始有终做好内容服务,提升支部服务的全面性。

二是每月走进一个学院。支部将继续坚持走进学院调研工作,搭建服务桥梁。计划以人事政策宣讲、人才工作调研、师德师风培训等工作契机,根据学科专业划分学院大类,根据阶段任务制定走访顺序,落实每月去一个学院的目标。计划利用“工作人员面对面”、“联络员下午茶”等形式,走到学院工作人员中去,谈人事工作,做好政策解惑、需求了解等;谈人才安全,提前掌握人才发展意向、人才流失风险等;谈教师思政建设,收集学院先进建设经验、苗头隐患事件等,全面了解学院建设状况,提升支部服务的综合性。

三是每学期联系一个青年教师。青年教师是人事工作的重点领域、人才工作的重点对象、思政工作的重点群体。支部坚持走进青年、了解青年、服务青年,让人事政策知晓到个人,让组织生活影响到个人,让服务内容惠及到个人。支部计划按照走访学院顺序,定点联系学院一个青年教师,主动做他们的朋友、挚友、诤友。充分利用饭堂闲聊、会议室碰头、运动场互动、咖啡店畅谈等便利形式,就人事工作解答青年教师的政策疑惑、倾听他们的意见建议;就人才工作了解青年教师的职业需求、掌握他们的发展意向;就思政建设听取青年教师的最新观点,收集他们的日常反馈,全方位听取他们的需求(思想、工作、学习、生活),多渠道收集他们的建议(意见、观点、思考、经验),把他们的需求列到台账上,把他们的建议纳入工作中,提升支部服务的精确性。

四是每学期参加一次教师活动。支部始终坚持走到一线、参与一线、融入一线。在定期走访学院、定点联系教师的基础上,支部计划通过党支部和学院结对子、党小组和教师团队结对子、党员和青年教师结对子的模式,利用联合党日活动、集体调研座谈、联络员茶话会等方式,参加到教师党务活动、工作活动、学术活动中,及时检视支部服务的党务内容、工作方式、人事政策等,做到政策制度问题了解在前头、人才流动问题掌握在前头、师德隐患问题抓早在前头,借此做好教师的沟通工作、学院的反馈工作、领导的报备工作,提升支部服务的实践性。

五是每学期提供一个典型案例。支部将坚持抓好案例收集、抓好典型推广、抓好阵地宣传。计划定点联系学院负责人、老中青教师、人事秘书等,定期收集党政工作重点、教师工作焦点、服务工作亮点,在网站、公众号、企业号等平台上,把不同学院的建设经验宣传起来,把不同教师的工作方法推广起来,让学院建设走进学校宣传栏目里,让教师工作走进师生关注焦点里,发挥正面典型激励作用;积极收集学院人事政策落地疑惑、人才安全把关困难、师德师风潜在隐患,梳理普遍现象、共性问题、棘手案例,把疑惑解答好、把困难帮助好、把隐患消除好,杜绝负面案例扩散效应,提升支部服务的针对性。

四、组织管理和考核

支部计划将定点联络员制度,纳入日常制度体系,形成“建立台账、走访学院、收集案例、联系教师、参加活动”的党员特色实践模块,纳入党员日常活动管理。计划将服务学院内容、联系教师范围、参加活动数量纳入党员同志年度党内考核范围,跟踪管理、综合考察,为年度述职、党员评价、优秀党员推选提供制度依据。

                   上海财经大学机关党委第五支部党员学习教育学时学分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党员学习教育工作,全面提升党员综合素质,结合支部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党员学习教育包括必须模块、选修模块和实践模块。根据三个模块,党员学习教育学时学分又包括:必修学时学分、选修学时学分和附加学时学分;

第三条学时学分具体认定标准

(一)必修学时学分:参加上级党组织要求全体党员均需参加的学习活动和支部定期召开的学习交流会的,计入必修学时学分;

(二)选修学时学分:参加支部特色活动和个人在组织要求以外自学并提交学习感悟的,计入选修学时学分;

(三)附加学时学分:参加党员志愿活动,学校和社会公益活动,党员学历技能提升,获得表彰荣誉等项目的,计入附加学时学分。

第四条学时学分计算

(一)必修学习的集体学习、专题党课、报告讲座、学习交流会议等,按45分钟为1学时计算,1个学时计1学分;

(二)参加选修模板中的支部特色活动或个人自主学习并提交学习感悟的,一次活动或提交一次学习感悟为1学时,1个学时计1学分;

(三)参加党员志愿活动,学校社会公益活动,学历技能提升,获得表彰荣誉等项目的,提交相关证明,一次活动计1学时,1个学时计1学分。

第五条其他要求

(一)党员根据上述学时学分认定标准,做好学习教育培训记录,并及时向所在党支部支委汇报。支委需根据党员汇报做好记录和认定,并在《上海财经大学机关党委第五支部党员学习教育情况学时学分登记表》上予以登记留底;

(二)支委应定期向支部党员通报学时学分登记情况,对学时学分数落后的党员予以提醒;

(三)党员学习教育学时学分情况将纳入党员民主评议内容,做为党内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

(四)支委负责本规定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督查,具体落实情况将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述职考评内容。

第六条本规定由机关党委第五支部支委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机关党委第五支部党建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提高支部党建、思政与管理研究工作科学化水平,提升党建、思政与管理研究成果在指导实践工作中的有效性和科学性提升支部同志们的专业化素养机关党委第五支部在样板支部建设经费中划拨专项经费用于支持组织实施党建、思政与管理类研究项目,奖励优秀研究成果为规范项目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党建研究项目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学校党的建设和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重点工作,积极开展党建、思政与管理相关领域研究并将理论研究成果转化为相关政策制度,为改进和提升支部建设、教师思政与人事人才工作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

党建研究项目工作由机关党委第五支部支委会组织实施

第二章项目申报

支委会根据教育部、上海市和市教卫党委、学校党委与机关党委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本支部及所在业务部门工作的重点、难点及面临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于每学期初发布项目申报通知,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

党小组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组织本单位项目申报工作。每人每年最多申请1个项目,或者参与2个项目。支委会审核通过后,机关党委备案

党建研究项目主要申报对象及应具备条件:

1.申报对象一般为本支部内从事党务及管理工作人员

2.工作上有一定的业绩,理论基础扎实,具备从事理论研究的能力。

支委会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对于审核通过的项目将予以立项。项目资助额度为3000/项。立项后下拨项目总经费的50%作为启动资金,其余50%待项目通过结项验收后下拨。

章项目结项及成果转换

支委会于项目建设周期结束前组织结项验收项目组要填写《结项报告》并提交相关的佐证材料

做好成果推广应用工作,研究项目通过结项验收后支部将适时组织召开交流会,研讨交流党建、思政与管理研究工作经验,促进党建、思政与管理研究成果在指导、服务、提升实际工作水平中的作用进一步推广党建、思政与管理研究成果在党建管理实务工作中的启发和借鉴价值鼓励支持优秀成果申报学校党建育人基金研究项目。

第四章监督与处罚

第十条研究项目申请人参与人伪造申请材料的,其申请项目已获得资助的,予以撤销并追回资助经费,三年内不得申请此类项目。

第十研究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验收通过

1.未完成项目申报书中规定任务的。

2.擅自修改项目名称和申报书中的目标、内容、计划的。

3.提供的结题验收材料不齐全、不真实的。

未通过验收的研究项目,准予在一年内重新组织验收;仍不合格的,予以终止项目处理,并视实际情况退回全部或部分项目经费负责人在三年内不得申请此类项目

第十研究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支委会可作出撤销项目的决定:

1.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的。

2.项目研究中有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或者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

3.逾期不提交延期申请或项目研究成果的。

4.存在其他严重问题的。

项目被撤销的,视实际情况退回全部或部分项目经费,负责人在三年内不得申请此类项目

第五章附则

第十研究项目经费参照学校党费使用和管理办法办法进行管理。

第十本办法由机关党委第五支部支委会负责解释。

第十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责任编辑:张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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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关党委第五支部制定较为完善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的制度机制,包括​建立定点联络员制度,学习教育学时学分管理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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