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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阅 | 赏艺术之美,汲人文之粹(二)

发布时间:2020-11-19 14:25:06

“立身以力学为先,力学以读书为本。”英语学院一直致力于建设“学习型”学院,早在2015年的春天,学院在全体教师大会上推行“教师荐书”分享活动,为大家提供了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的机会,同时,也激发了大家的读书热情,形成了浓厚的人文阅读氛围。

疫情防控期间,响应“停课不停学”的号召,学院将这一活动在学院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推行,得到了全院师生的支持与好评。本学期将继续按照“赏艺术之美,汲人文之粹”、“循历史足迹,观社会变迁”、“鉴中外文化,品思想韵味”等板块,将学院老师们推荐的好书依次分享给大家。书海浩瀚,学无止境。一如既往地欢迎老师们随时分享在读的好书,让我们一起坚持“读好书、好读书”,与书香为伴,与智慧同行。

今天是重阳节,也是我院前身英语系首任系主任方重先生118周年诞辰。作为纪念,传承英华前辈们为人治学的优良传统,本期推荐的书目是方重先生翻译的《坎特伯雷故事》。这本书是一部诗体短篇小说集,是英国中世纪诗人乔叟的代表作。方重先生潜心“乔学60年、乔译30年”,将乔叟这位英国中古时代的伟大诗人译介到中国。方重先生翻译的这本书曾多次再版,1946年开始最早一次出版,1957年再版时名为《坎特伯雷故事集》,1981年,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人民文学出版社和上海译文出版社以及有关专家组成编辑委员会选定并编审后,方重先生增加了长达18页的序言,由上述两家出版社编辑出版,书名改成了《坎特伯雷故事》。






译本序(节选)   

  —— 方重  


杰弗雷·乔叟(Geoffrey Chaucer,1340—1400)是中世纪英国的一位最杰出的诗人。他在英国文学史上的地位则相当于但丁在意大利文学史上的地位。自从一六六年诺曼人征服英国以后,英国存在着用三种语言创作的文学:僧院文学使用拉丁文;骑士诗歌多用法语;民间歌谣则用英语。乔叟是第一个奠定英国新的文学语言的始祖,所以通常被称为“英国诗歌之父”。他是后来十五世纪末叶直到十七世纪四十年代以莎士比亚为代表的英国文艺复兴的奠基人,也是英国诗歌从民间歌谣进一步发展的创始者。




随着英国民族的形成,出现了中世纪英语为当时的民族语言。乔叟运用了这种语言进行创作,为英国的诗体奠定了基础,丰富和发展了英语。乔叟可能在年轻时读过当时一位有才学的史学家黑格登(Ranulf Higden,?—1364)的拉丁文著作《史综》(Polychronicon),这部著作是在一三六三年之前问世的。黑格登曾在书中感叹当时英国南北方言悬殊,彼此不能通话,认为学校里不教英文,单教法文,是造成国内语言不统一的原因。可是到了乔叟的中年,不过二十多年的间隔,情形就大不相同了。一三五六年伦敦市区的法院里已改用英文,到了一三六二年,皇家法院以及议会也都正式采用英文了。尽管这种语言深为当时的达官贵人所不齿,认为是一种粗俗的语言,可是乔叟看准了这个全民的语言充满着青春般的活力,因此,他无论是翻译和创作,都始终以这种语言为唯一的表现工具。他在促使这种语言发展为丰富灵活的文学语言这方面,有很大的贡献。可以说,他是整个英国文学开创时期的一个巨人。


《坎特伯雷故事》是乔叟一生最后十余年间对英国文学的巨大贡献,也标志着他自己毕生创作的顶峰。


在人物的现实描写方面,乔叟是英国文学史上的创始人。来自各个社会阶层的三十几个朝圣客,他们的各自不同的个性和风貌,都在“总引”中有了生动细致的刻画。武士“像一位姑娘那样温和”;游乞僧胡伯脱唯利是图;赦罪僧欺诈成性;年轻侍从是宫廷式爱情的具体化身;女修道士“竭力学着宫闱礼节”。其他如教会、法律界、医界、商人、手工业者、庄院管事、船手和农民的形象,都各有特色;连牛津的学者和诗人自己也不例外。客店老板哈利·裴莱虽然不像其他朝圣客那样专门有整段的描绘,但他的一言一动仍旧给了我们深刻的印象。他也是这朝圣行列中引人注目的人物,在次晨破晓时分为大家做“司晨雄鸡”,并且自告奋勇,情愿做他们的向导、指挥和故事的最后评判者。然而有人却不肯听他的调度,磨坊主喝醉了酒“在马背上简直坐不稳”,还要抢着讲他的故事。这类插曲很自然地增强了全部作品的戏剧性,是一般“框架故事”所未曾有过的文艺手法。


讲到各篇故事本身的艺术性,我们特别注意到故事内容与讲故事的人物是有意识地联系起来的,因此人物类型的多样化也就带动了故事类型的多样化,不同社会阶层人物所讲故事的类型也就各有不同。比如:武士所讲的是“骑士传奇”(Chivalric romance)一类的故事;女修道士所讲的是“圣母奇迹传说”(Miracle-legend)的故事;侍从所讲的是“浪漫传奇的故事”(Romance);赦罪僧所讲的是“说教示例故事”(Exemplum);巴斯妇所讲的是“示例童话故事”(Fairy Tale Exemplum in a Lay Sermon);磨坊主、管家、厨师和船手所讲的是“短篇俚俗故事”(Fabliaux);自由农所讲的是“布列顿式短篇叙事诗”(Breton Lay);女尼的教士所讲的是“鸟兽寓言”(Beast Fable);第二个女尼所讲的是“圣徒传”(Saint’s Legend);学者、律师和商人所讲的是“民间传说”(Morchen);寺僧的乡士所讲的是“实际生活的讽刺故事”(Marrative from Life)。



我们可以肯定《坎特伯雷故事》确是一座文学宝库。乔叟概括生活素材的能力和把它表现出来的艺术天才在这里有了高度的发展,尤其在戏剧性的叙述部分,他能刻画性格,为后来的现实主义小说开拓蹊径。他珍惜旧有的形式,灌输新鲜的内容,绘制出一幅又一幅能表现当时时代风貌的现实主义画图。所以我们有理由借用恩格斯评价意大利的但丁的名言,把他称为英国的“中世纪的最后一位诗人,同时又是新时代的最初一位诗人”。波兰华沙大学希劳奇(Margaret Schlauch)教授在她的《英国中世纪文学及其社会基础》一书第十二章里对乔叟的估价是适当的:“诗人代表了中世纪文化中积极方面的最优秀的传统,达到了那个时代的最高峰。”

的确,乔叟笔下的生活画图表现了中世纪新兴资产阶级生气勃勃的乐观气象,他能大胆揭露僧侣的腐朽,严肃地考虑妇女的命运问题,以积极肯定生活的态度去对待爱情问题。这些,在中世纪那样一个资本主义尚处在摇篮时期的社会里,无疑是先进的,和当时人民的思想和愿望是一致的。尤其是,乔叟由于生活经历丰富,接触过各个社会阶层的人士,因此对于一般人的生活和意愿也有所了解,有所反映,这种种条件,使乔叟担当起了英国中世纪与英国文艺复兴运动之间的承上启下的历史任务。


方重

一九八一年十二月于上海


1902-1991

方重

字芦浪,江苏常州武进人。曾任中国翻译工作者协会名誉理事﹑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作家协会理事﹑全国外国文学学会理事﹑上海外文学会会长等职。在上外任语言文学研究所所长、西语系主任、英语系主任等。

方重先生潜心于乔叟、莎士比亚等英美文学大家作品的翻译与研究,并于上世纪80年代初率先在国内开展了比较文学研究,提出了颇具“中国风格、中国特色”的研究理念。其主要译作和作品有《乔叟文集》、《理查三世》(诗歌体)、《陶渊明诗文选译》等。

方重先生学贯中外而虚怀若谷,成就卓著而内敛低调,一生淡泊名利而孜孜于教书育人、钻研学问。其道德文章和为人为学深为后学推崇。2018年入选首批“上海社科大师”。


译本选段

当四月的甘霖渗透了三月枯竭的根须,沐濯了丝丝茎络,触动了生机,使枝头涌现出花蕾;当和风吹香,使得山林莽原遍吐着嫩条新芽,青春的太阳已转过半边白羊宫座,小鸟唱起曲调,通宵睁开睡眼,是自然拨弄着它们的心弦:这时,人们渴想着朝拜四方名坛,游僧们也立愿跋涉异乡。尤其在英格兰地方,他们从每一州的角落,向着坎特伯雷出发,去朝谢他们的救病恩主、福泽无边的殉难圣徒。



    在这时节,有一天,我正停憩在伦敦南岸萨得克的泰巴客店,虔心诚意,准备去坎特伯雷朝圣,到了晚上,客店中来了二十九位形形色色的朝圣客,凑巧结成了旅伴,他们都不约而同,要赴坎特伯雷的盛会;当时客店的屋舍马厩很宽敞,我们舒舒服服地安顿下来。简单说来,到了夕阳西沉的时分,我已同每人相识交谈,约定了一齐早起出发。可是,在我开讲这故事之前,我想暂抽一部分时间,先谈一下每人的个别情况,由我的角度看去,他们是何种人物,属于哪一个社会阶层,穿着怎样。现在我将先讲一个武士。

    有一位武士,是一个高贵的人物,自从他乘骑出行以来,始终酷爱武士精神,以忠实为上,推崇正义,通晓礼仪。为他的主子作战,他十分英勇,参加过许多次战役,行迹比谁都辽远,不论是在基督教国家境内或在异教区域,到处受人尊敬。亚历山大城被攻破占领之时,他就在场;在普鲁士许多次他坐过首席,位居他国武士之上;他曾在立陶宛和俄罗斯参加战事,与他同等级的基督徒都比不上他所参与的次数之多;在格拉那达围攻阿给西勒的时候,他也在那里,在柏尔马利亚他曾纵横驰骋;攻下列亚斯和阿达里亚时他也在场,在地中海岸许多次登陆的大军中也有他一个。他一生参加过十五次大战,在特利姆森竞技场上他曾为了维护基督的信仰而战过三次,且三次都战死了敌人;许久以前,他还在土耳其随从过帕拉希亚的君王征伐另一支异教军;没有一次他不争得盛名。

    他既勇敢,又极明达,而他的外表却像一位姑娘那样温和。他一生从未对人说过一句恶言,他确实是一个真正完善温良的武士。讲到他的装备,他的马是俊美的,但他身上的衣着却不华丽。一件斜纹布衣全部都给他的甲胄擦脏了,原来他刚刚出征归来,随即参加了朝圣的行列。



    他的儿子和他同路,是一个年轻的侍从,一个情场中人,也是一个活泼的青年战士。他满头的鬈发,似乎是压榨机里的出品。他的年龄可能是二十岁,身材不高不矮,十分灵活而富有膂力。他曾参加过法兰德斯,亚多亚,和毕伽迪各战役,为时虽短,却已颇有成就,因他很想博得意中人的芳心。他的衣服上绣着许多红白花饰,好像一片开满鲜花的园地。一天到晚他唱着歌,或吹着笛儿;他像五月的天气一样新鲜。他所穿的短袍,张着两只袖子,又长又宽大。他很善于乘骑,能作歌曲,能比武、跳舞、绘画和写作。他热情地求爱,夜晚同夜莺一样不睡。懂礼貌,谦卑,好助人,上餐桌时他在父亲面前代切着盘中的肉。


     武士还带着一个乡士;在这旅途中他没有更多的仆从。乡士所穿的外衣和兜帽是绿色的,手中一张大弓,皮带下一束明亮尖利的箭,上插孔雀羽毛。他懂得怎样照料所带的武器,正如一个好乡士;他箭上的毛从不下垂,射出时不会倾侧。他头发剪短,脸色棕褐。他善于林中行猎。他臂上戴着华美的皮制射鞲,身旁一边挂着剑和盾;另一边一把漂亮的短刀,装备得宜,且利如矛尖;胸前一块闪亮的圣克立斯多弗银像,绿肩带上挂着号角。他是一个道地的林猎者。



     还有一位女尼,是女修道院长,她的微笑天真而腼腆;她最凶的誓咒不过是说一声“圣洛哀为证”就罢了。她的名字叫作玫瑰女士。礼拜时她唱得最好,从鼻中哼出音调来,十分悦耳,她讲得一口文雅的法语,不过是斯特拉福修道院里的法语,巴黎的法语她并不会讲。她学了一套道地的餐桌礼节,不容许小块食物由唇边漏下,她手捏食物蘸汁的时候,不让指头浸入汤汁;然后她又把食物轻送口中,不让碎屑落在胸前。她最爱讲礼貌。她的上唇擦得干净,不使杯边留下任何薄层的油渍;她进食时一举一动都极细腻。的确,她是一个饶有志趣,温雅,举止柔和的人物。她竭力学着宫闱礼节,行为庄重,令人起敬。讲到她的心肠,温柔娇嫩,只消见到一只小鼠夹上了捕机,流着血或是死去,她就禁不住要哭起来。她养育着几只小狗,喂的是烩肉,牛乳和最佳美的面包。如果死了一只,或有人用棍子打了一下,她就要伤心流泪。她富于情感,一副柔肠。

她的头巾上迭起整洁的折痕。细匀的鼻儿,玻璃似的灰色眼珠,红软的小口。前额丰满,足足有一手的宽度;确实,她的身材不能算矮小的了。我还注意到她的外衣十分雅洁。臂膀上套着一串珊瑚念珠,夹着绿色的大颗珠子,串珠上挂有一只金质的饰针;针上刻的是第一个字母,后面接着一句拉丁成语,意思是“爱情战胜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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