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学校召开第十一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席、副校长陈玉林主持会议,19名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各学院(所)主管研究生副院长和研究生院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会上,研究生院副院长陈帝伊详细汇报了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及奖励办法,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认定标准,招生指标配置管理办法等文件的制(修)订背景、具体内容及征求意见情况,参会委员及列席人员结合本单位研究生培养的实际,提出针对性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新修订的《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及奖励办法》,将研究生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表现作为申请首要条件,将创新性学术成果纳入评选标准,加大了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比例(10%左右),引导研究生产出高水平学术成果,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标准规定》是学校在“破五唯”背景下,为建立健全科学的学术成果评价体系,严把过程关、出口关,结合所属学科发展特征和人才分类培养目标,分层次、分类别制定的多元化的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认定标准。
《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指标配置管理办法》修订过程中,突出研究生培养成效,增加了基础学科指标,支持基础学科发展;设置专项计划指标,落实国家专项计划、学校“双一流”建设、交叉学科建设、人才支持计划、教学成果与人才培养成效、对外联合培养等项目,服务国家发展需求;明确了调配指标配置原则以及重点倾斜支持的方向。并对招生人数量实行“双限”,引导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
本次会议是贯彻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深化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总体方案》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重要举措,学校将直面当前研究生教育中存在的重点、难点、痛点问题,广泛听取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加强研究生教育制度建设,推动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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