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案例 ——以烟台大学法学院法律志愿服务中心为例

2022-02-20 15:42:29 刘运正

大学生志愿服务是加强和改进高校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工作的重要载体,在挖掘大学生志愿服务的主体优势的过程中,法学院党总支开拓“党建+服务”模式,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引导学以致用,服务社会。下面以指导烟台大学法学院法律志愿服务中心工作为例,分享法学院志愿服务工作中的经验。

一、资格受限,服务瓶颈

烟台大学法学院法律志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成立于2014年10月,前身是2007年由烟台市法律援助中心批准成立的烟台大学法律援助工作站。2015年5月,在法学院党总支和团委的领导下,中心建立了社团团支部(试点)。以“组织青年、引导青年”为导向,号召德才兼备的青年团员投身于法律志愿服务中;以“服务青年、维护权益”为基础,致力于打造一个知识与实践相得益彰的优秀平台;以“学以致用、践行公正”为使命,力所能及地为在校学生和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无偿法律援助;以“勇担公益、奉献社会”为愿景,不遗余力地推动法治中国的前进。

在本科生支部党员王振宇、李冠睿、张浩、刘世超、陈梓忱等同志的带领下,陆续接受咨询案件280余件,出具法律意见书160余次,促进案件调解20余起,协助案件诉讼8次,代理诉讼2次,法步案标的总额达500万元,解决满意度高达90%。

但是,2017年最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不具有律师执业身份的大学生不能再代替当事人出庭,法律援助止步于帮助当事人进行立案环节。大学生法律援助者不再可以代表当事人出庭,对高校法律援助工作者来说无疑是一次重击,中心到底要何去何从呢?

二、主动出击,“破”中求“立”

危机公关也让中心迎来了新的机遇。当案件代理出现瓶颈,学院党支部积极筹划,在“破”中求“立”,确定“动员和组织烟台大学法学院党员先锋担任志愿者参与法律志愿服务工作,聚焦青少年犯罪预防保护”的新思路。中心的业务范围逐渐由个案咨询、案件代理向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法律培训,向全社会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为需要法律援助和救济的弱势群体提供无偿法律帮助,为建设法治中国贡献力量的方面倾斜

实践反哺,平台先行。自2017年暑期开始,中心以“预防青少年校园暴力”为主题,在山东范围内开展具有普遍意义的社会实践调研工作。三年来,在上级党组织的带领下,法律志愿服务中心员走访山东省内近百所中小学校进行实地调研,收集真实校园暴力案例样本,整合现有资料,对比总结以往个案咨询中的相关案例,将暑假采集的真实案例改编再创作,形成了一本近四万字、厚达56页的青少年犯罪案例集。

学院党总支与烟台市芝罘中学、烟台市第六中学、烟台市牟平区文化中心对接、为中心开展普法活动提供平台支持。2017年11月11日,中心正式在烟台市青少年宫建立“烟台大学法学院青少年普法志愿服务基地”。2018年3月20日,法律志愿服务中心牟平区文化街道共同组织了以“学子情系农村,团建助力党建”为主题的图书捐赠活动。2019年11月中心被烟台市司法局授予“烟台市法律志愿服务团”。20214月,中心分别在烟台市微泉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烟台市只楚街道锦宏社区建立“烟台大学法学院社会实践基地”。202110月,中心在本科生党员的带领下分别携手烟台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烟台大学海豚志愿者协会在校内开展两期普法活动,同时与校广播站合作,联合推出“三元会谈”广播节目,倡导大家正确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中心以此类志愿服务为依托,组织团员、入党积极分子等加强对党性的理解,实现党建活动和志愿服务项目融会贯通,协同发展。

校友助力,检校合作。学院充分发挥校友优势,在97级校友、时任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副检察长张璇的协助下,开启校检合作新模式。学院以中心为依托于2018年4月初同莱山区人民检察院正式揭牌签约成立青少年法治创客培育基地,与各地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科等科室加强合作。中心成员牢固树立“一名团员就是一面旗帜,志愿服务我先行”的理念,以团建带党建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与莱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共同组建“梦的蓝丝带”志愿服务团队,在对辖区留守儿童进行排查摸底的基础上,逐人建立关爱帮扶档案,组建“1+1+N”工作模式(1名检察官+1名大学生志愿者+N),对留守儿童开展“多对一”定向帮扶。

2018年5月3日赴莱山区检察院开展“法润青春·检校同行”五四青年节暨“梦的蓝丝带”团员志愿者团队成立仪式活动,和莱山区人民检察院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共同致力于青少年犯罪的预防研究。201912月,中心成员前往莱山区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附条件不起诉的帮扶工作,双方进一步深化合作,主动承担起时代赋予的重任。

法援合作,不断突破。法学院党总支的大力支持下,2018年11月举办了第一届志愿服务组织未来发展论坛暨烟台大学法学院法律志愿服务中心四周年成果展,同时召开“展望未来”法律援助学术研讨会和志愿服务组织沙龙。

2019年10月,承办了第七届全国高校法律援助组织研讨会暨“庆祝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公益普法成果展,与复旦大学、南京大学、山东大学等全国25所知名高校的法援组织合力探讨解决法律援助过程中的切实难题,探索新时代高校法律援助形式的多元化发展。会议邀请到了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法律研究所所长和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办公室主任等知名专家和学生们坐下来共商法律援助事业发展之路。

三、扎根基层,广获赞誉

五年来中心已发展出包含:个案咨询、诉讼代理、家长学校、普法宣传、心理教育、社会调研、对接帮教等数个形式多样,活动内容丰富的常规业务。中心团员以志愿者身份前往社区、街道、中小学进行普法宣传30余次,直接受益人数6000人,间接受益人数超万人。党员王振宇得到山东电视台“早安山东”栏目专题采访。

通过不断的积累沉淀和自我充实,中心现已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党员+服务”的工作模式,党员志愿服务逐渐成为文明风尚的代名词之一。中心也成为一个支持独立完整运转,同多所学校、青少宫建立起固定普法宣传基地,拥有青少年预防校园暴力案例集等系列成果的,在烟台市莱山区知名、在整个烟台市享有一定声誉,对整个山东地区的青少年犯罪预防领域享有一定的影响力的先进大学生公益法律援助机构。

责任编辑:齐靖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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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年来中心已发展出包含:个案咨询、诉讼代理、家长学校、普法宣传、心理教育、社会调研、对接帮教等数个形式多样,活动内容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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