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法学院教工第四党支部邀请许明月教授莅临我院做学术讲座

2022-01-04 10:16:51

西南政法大学许明月教授学术讲座成功举行

2019年11月28日晚19:00—21:30,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许明月教授在法学院第一学术报告厅举办了题目为《农地经营权市场的法律规制》---基于新《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思考的学术讲座。讲座由我院副院长王玉辉教授主持,金香爱、王红建、曹明睿、姚保松、申惠文等几位副教授和经济法、宪法与行政法方向的研究生等60余人聆听了此次讲座。

讲座伊始,王玉辉教授对许明月教授的莅临表示热烈欢迎,并对许教授在经济法、民商法、行政法领域取得的丰硕研究成果进行了介绍。许明月教授曾任《现代法学》《西南政法大学学报》主编,对经济法基础理论、消费者权益保障、农地领域的理论创新和制度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许明月教授以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为背景,从“土地经营权及其市场概念基础理论”、“现行制度下土地经营权市场的基本定位”、“土地经营权市场法律规制:价值取向与基本路径”及“土地经营权市场法律规制制度和机制的完善”四个方面深入浅出地刨析了农地经营权市场的法律规制问题。许教授认为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地制度经历了五个不同的发展阶段,展现了我国在坚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落实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充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前提下为实现农村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而做出的长期不懈的努力。

在谈及对于新修订《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理解时,许教授认为新《农村土地承包法》在调整农村土地利用关系方面有着重大变化:一是在法律层面,实现了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离;二是在承包权部分,塑造了更有利于承包关系长期、持续稳定发展的承包权;三是在经营权方面,构造了相对独立的、具有高度流动性的土地经营权。对于土地这种特殊资源,应确立两种规制原则:一是农地保护性规制,具体提出了以预防、监测、改良、补救等为要件的体系性规制机制;二是农业发展保障和激励规制,以市场化、产业化、规模化和现代化为目标,为我国农业经营提出长期性和规模化流转、流转受让方优选、强化农业产业政策链接、承包权股份化改造、农业经营正向激励等机制。

在互动环节,我院申慧文、王红建和金香爱等几位老师和同学分别就“农地经营权市场规制的目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过程中国家承担的角色”以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7条的规定”等问题与许教授进行了互动讨论。

这次讲座,许教授对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问题做了全面、系统的梳理和分析,提出了深刻洞察和见解,指出了新时代中国农地经营权所面临的挑战和机遇,为实现农地经营权合法化有效流转、激活农业农村市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法治化路径指明了方向。

责任编辑:毛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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