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法学院教工第四党支部邀请刘佐教授莅临我院做学术讲座

2022-01-04 10:28:39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刘佐教授学术报告会成功举行

2019年10月24日晚19:00-21:30,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刘佐副会长在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举办了题目为《中国税制改革70年的回顾和展望》的讲座,讲座由法学院金香爱副教授主持,郎志恒老师和经济法专业研究生等40余人聆听了此次讲座。

首先,金老师对刘佐副会长为中国财税法事业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进行了介绍,并表达了对刘佐教授此次前来讲座的欢迎和热切期待。在对中国70年来税制改革历程的回顾中,刘佐副会长将我国税制改革划分为1949年至1978年间的计划经济阶段和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来的改革开放阶段。在计划经济阶段,我国共经历了三次税制改革,分别是1950年的统一税制改革,1958年的简化税制改革和1973年的简化税制改革。在改革开放阶段又具体分为三个时期:一是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对外建立了涉外税收制度,对内进行了国营企业利改税;二是在1993年到2013年间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期,进行了工商税制改革、分税制改革和税务机构改革;三是在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进行的一系列重大的单项税制改革,包括营改增、两税合并、企业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的修订等。刘佐副会长从思想、政治、经济三个方面对每个阶段税制改革的社会背景进行了详细解读,并且穿插讲述了具有浓厚时代背景的税收立法以及税收征管案例,帮助同学们深入理解和体会70年来的税制改革过程。

在对未来税制改革方向的展望中,刘佐教授认为下一步税制改革的重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完善税收立法体系;二是调整宏观税负,继续大力推进减税降费;三是优化税制结构,适当合并增加税种,调整中央和地方共享税比例;四是完善主体税种,着眼于对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以及房产税的完善;同时建议同学们在学习和研究税制改革未来走向时要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加快建立现代财政税收制度的内容,加深对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认识,准确把握党的十三五规划、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关税制改革内容。

最后,金香爱老师对本次讲座进行了总结,认为刘教授对中国70年税制改革历程的定位切分准确,娓娓道来,所举案例生动形象、报告的数据立体直观,不仅帮助我们回顾温习了税制改革的各个阶段重要内容,还指明了税制改革的未来方向,收获颇丰。之后,郎志恒老师、金香爱老师以及三位学生就此讲座主题进行了提问,刘教授对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细致的解答,此次讲座在全场师生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

责任编辑:毛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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